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关于2008年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问题的公告
(四)
一、面试人员
按照《关于2008年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考生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统战部、省人大、省政协、民盟海南省委、民进海南省委、省工商联(总商会)、省总工会、团省委;乐东、儋州、万宁、澄迈、屯昌等县(市)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范围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二、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08年11月19日(星期三)。
2、地点:海南省党员干部教育中心(海口市白龙南路46号)。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到面试地点报到。8:00未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3、咨询电话:65200852(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